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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信办企业〔2021〕78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1-04-28 09:07:29  查看次数: 861    

发布日期:2021-04-27 信息来源:中小企业服务局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文件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组织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三)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二、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方式。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填报: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1年4月28日至5月6日期间上传。

  2.纸质报送:申报企业需填写并提供《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和“佐证材料”(附件2),报送至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

  (二)初步审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初步审查工作,要参考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和排序,并提出推荐意见,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3)、企业申请书纸质件(三份)、佐证材料(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核实佐证材料和排序,以及逾期的不予受理。

  (三)审核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重点从认定的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择优筛选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二)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联系人:刘一凡   王宇

  电话:0371-65507681

  附件:1.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wps

             2.佐证材料.wps

             3.推荐汇总表.wps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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