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四、申报管理(一)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以报代备”(“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执行。(二)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每年的1月1日-5月31日)。备查资料: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8.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证明资料。9.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备注:(1)以报代备流程上简化了加计扣除的过程,取消了加计扣除备案流程,只需要在汇算清缴时,将研发费用做到汇算清缴报告中,汇算清缴时申报到税局即可,但是相关备查的材料有增无减(备查资料标红处是增加的),尤其是广州市抽查率大约20%,所以备查资料一定要按照要求做好。(2)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2-7)。(3)没有做第三方鉴定的项目,项目效用、研究成果报告可能在抽查时会用到,应该尽量做好备查;检测报告、知识产权和成果查新报告三者取其一备查。(4)项目计划书应该包含项目目的、研究内容、核心技术和创新性、进度安排、项目人员、项目预算、项目预期结果等内容。